征集公告
由国家教育部门、国家体育部门、共青团组织主办,浙江省政府部门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,将于2017年8月在浙江杭州举行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学生运动会会徽、会歌与吉祥物。
一、应征作品征集形式及设计、创作要求
1.会徽、吉祥物设计要求:
⑴会徽采用平面设计(不超过4色),创意独特,图案简明,寓意贴切,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,具有鲜明的体育元素;
⑵吉祥物要配有名字,形象活泼可爱,体现青春活泼、昂扬向上、奋力拼搏的精神面貌;吉祥物设计为每套11(件)幅,其中一幅为单独的吉祥物,另10(件)幅作品须根据全国学生运动会所设定的比赛项目(包括田径、游泳、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武术、健美操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网球等10个项目)而设计不同的形态,要体现每个比赛项目的运动特点和体育精神;
⑶应适合在多种载体和环境中使用;
⑷设计纸张规格为正度8开或16开。
2.会歌创作要求:
会歌由歌词(含歌名)及曲谱两部分组成,应征者可单独应征歌词,也可同时创作曲谱与歌词(可和他人联合创作)。要具有鲜明的本届运动会的象征性韵律和体育运动特点,体现参与、普及和易于流行,可应用在开幕式、闭幕式文体表演及颁奖晚会上。要做到主旋律优美动听,感染力强。
二、征集范围
本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会徽、会歌、吉祥物面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征集,凡热爱体育运动、关心支持学生体育事业的制作公司、文化传播公司、设计公司(单位)、音乐创作公司(单位),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大中专院校学生,及爱好设计或创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参加。
三、奖励办法
本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征集的会徽、会歌、吉祥物入围作品各取前10名,其中一等奖1名,其创作单位或个人奖励人民币20,000元及证书1份;二等奖2名,其创作单位或个人奖励人民币6000元及证书1份;三等奖7名,其创作单位或个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1份;会歌获奖作品仅为歌词的,各获奖等次奖励金额相应减半;如征集作品未达到要求,一等奖也可空缺;
四、征集活动时间和截止日期
应征作品须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筹委会(以邮戳为准),作品具体提交方式、创作申明及表格下载等相关内容详见浙江省教育部门网站
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委会
2016年6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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